製作:虎@鍵盤戰線加拿大分部
2011/09/26
2011/09/25
[2011.09.24] 時事寛頻訪問鍵盤戰線
[2011.09.24] 時事寛頻
繼 MetroPop 之後,有線訪問都出街啦!!
惡搞犯刑事? (二)
網絡世界日新月異,近年網絡流行以改圖及改編流行曲,來「惡搞」社會上知名人士或諷刺時弊,這種所謂「二次創作」風氣盛行。網民阿塗透過修改網上圖片,創作出一套於網絡上大受歡迎的「神獸卡」。他指「神獸卡」表現出網上二次創作文化,希望透過「神獸卡」宣揚網絡言論自由的重要。
今年六月政府提出「2011年版權修定條例草案」,將條例擴展到任何電子傳播形式,包括電視、互聯網,甚至日後新的電子傳送技術,版權持有人都會受到保障。過去版權持有人若認為權益被侵犯,可以循民事途徑索償,若侵權嚴重,亦可能要負刑責。這次新修訂,政府進一步列出多項因素供法庭考慮,怎樣才算侵權,甚至要負刑責,而網上惡搞便很可能首當其衝。
阿塗擔心如新例通過,網絡上會瀰漫一片白色恐佈,像他這種網上改圖或「惡搞」的行為會被禁止,因而扼殺了二次創作。有創作人指條例本未倒置,政府應將重點放在打擊網上盜版行為及教育公眾尊重知識產權上,而非打壓網上創作。《時事寬頻》探討政府就保護知識產權與創作自由之間如何取得平衡。
2011/09/22
2011/09/13
2011/08/09
實務守則被指漠視私隱 團體擔憂網絡白色恐怖
轉載至《蘋果日報》 2011年8月9日報導
連結: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809&sec_id=4104&subsec_id=11867&art_id=15506985
連結: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809&sec_id=4104&subsec_id=11867&art_id=15506985
【本報訊】《版權條例》修訂被網民形容「惡過廿三條」,草案衍生的業界《實務守則》昨日出爐。守則雖然容許被指侵權的網民有抗辯機會,但必須向投訴人提供住址及電話號碼等個人資料。網民團體及高登討論區總裁齊聲炮轟《實務守則》視網民私隱如無物,擔心造成網絡白色恐怖。
守則因應版權條例向線上服務提供者( OSP)闡述如何處理用戶侵權,諮詢為期一個月。雖然守則表明業界可自行決定是否執行守則,但「確切地遵守」就可免於承擔賠償或法律責任。守則訂明,如果投訴人有「合理理由」相信某用戶侵犯版權,即發佈內容「不曾獲版權擁有人或其獲受權代表授權」,可向 OSP發出「侵權通知」。
「成條例應該重新諮詢」
根據守則, OSP須按投訴人要求移除疑似侵權內容,並提醒被投訴的用戶有權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或直接聯絡投訴人。用戶可發出「異議通知」抗辯,但必須填寫姓名、地址及電話號碼,再由 OSP轉交投訴人。
網民團體「鍵盤戰線」行動指揮「虎王夏天」(網名)批評,實務守則企圖在法庭尚未裁定有關內容是否侵權之前,就讓投訴人擁有用戶的私隱資料,視網民私隱如無物,「無論係侵權者、被侵權者,都冇權收集對方嘅私隱。」虎王夏天又指,二次創作與侵權界線模糊,必須由版權人、創作人及 OSP三方取得共識,才能立法。英國曾經嘗試類似立法修訂,但諮詢期間未能就侵權界線取得共識,最終擱置,「成條例應該全部重新諮詢,如果冇共識,冇可能要人負上刑責。」
高登討論區行政總裁林祖舜促請當局就實務守則召開公聽會,並只容許被投訴的用戶把個人資料交給法庭,否則必定造成網民恐慌,打擊言論自由,「如果當事人堅持冇侵權,犧牲就係將個人資料交畀投訴人。網民最驚未必係俾人從法律途徑追討,而係唔知投訴人點用佢嘅個人資料。」
政府建議線上服務提供者*
處理侵權投訴程序
1.投訴人如有合理理由相信某用戶侵權,可向 OSP發出通知
2.OSP移除疑似侵權內容,並於限期#內通知有關用戶
3.如用戶反對,可於 20個工作天內發異議通知,須填姓名、地址、電話
4.OSP把異議通知轉交投訴人
5.若投訴人十天內沒書面知會已展開法律程序, OSP會還原疑似侵權內容
*即 OSP( Online Service Provider),泛指網上論壇及社交網站等
#未發行或發行少於三個月被侵權作品通知限期為 1至 3個工作天,其他作品限期 7至 10個工作天
資料來源:版權條例修訂草案《實務守則》擬稿
2.OSP移除疑似侵權內容,並於限期#內通知有關用戶
3.如用戶反對,可於 20個工作天內發異議通知,須填姓名、地址、電話
4.OSP把異議通知轉交投訴人
5.若投訴人十天內沒書面知會已展開法律程序, OSP會還原疑似侵權內容
*即 OSP( Online Service Provider),泛指網上論壇及社交網站等
#未發行或發行少於三個月被侵權作品通知限期為 1至 3個工作天,其他作品限期 7至 10個工作天
資料來源:版權條例修訂草案《實務守則》擬稿
2011/07/31
高登神獸書籤 鵰娜猩 vs. 妄怒廿三鰷
很想要吧!!
由【鍵盤戰線】印製嘅書籤日前已經係書展派發,反應踴躍!!
因此我地決定加印,並係以下地點繼續派發:
- 開益書店 (旺角) **同時發售高登神獸戰遊戲卡**
旺角西洋菜街61號一樓
- 序言書室
旺角西洋菜南街68號7字樓
- Frozen Frog Yogurt
旺角西洋菜南街銀城廣場地庫B11﹣12號舖
地點 狀態 開益書店 大量 序言書室 少量 Frozen Frog Yogurt 少量Last update: 2011.08.03 14:00
繼續 FORWARD 出去啦!!
2011/07/26
2011/07/25
Facebook頭像響應 ‧ 反對條例修訂
大家可以 透過 Picbadges,將我地設計嘅襟章加落自己嘅 Profile Picture 度喇!!
樣本
溫馨提示
如果覺得有個框令個圖太細,可以撳 change frame 裡面揀 No Frame
之前有網友提到擔心有病毒,但我地已經 scan 過無問題,如果再有發現,歡迎向我地報告!!
http://www.virustotal.com/ url-scan/report.html?id=ad 64af554826cfa312b59726246a 1d2e-1311590701
http://www.virustotal.com/
2011/07/24
【媒體訪問】2011.07.24 明報:誰在害怕二次創作? (節錄)
原文連結: http://news.mingpao.com/20110724/vzd1.htm
另有 7月23日草案委員會會議相關報導2則
1.版權法修例 議員籲豁免網民惡搞
2.滿場網絡「粗言」 公聽會議員聽不出
| 2011年7月24日 星期日 |
副刊 > 星期日生活 周日話題﹕誰在害怕二次創作?
政府強調收緊法例打擊網上盜版是與時並進、保護創意所必須。新例卻將創意爆燈的二次創作(如惡搞歌曲或圖片)一網打盡;即使非牟利用途,若「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權利的程度」,便是干犯刑事罪行,最高每件作品可判罰5萬元及監禁4年。 何謂「損害版權擁有人權利」卻是定義模糊,考慮因素除經濟上的損失外,更涵蓋對原作品「潛在市場或價值的影響」;知識產權署長張錦輝進一步說明,將本來嚴肅的作品惡搞成詼諧,也是對原作的貶損性處理,傷害了版權擁有人精神方面的感受,亦屬侵權行為。範圍之闊,超乎想像。 (版面所限,恕刪 - 全文) 條例影響之廣泛、引起的恐慌,大概可從網民反應看出。除了網上討論區一片怒吼外,昨天立法會就《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舉行公眾諮詢會,不少過往身分隱密的網民都決定站出來發聲。發言名單上連串的「花生友俱樂部 」、「將感揮友貧黨」、「光豬六壯士」、「全球改圖苦主大聯盟香港分部」蔚為奇觀。起源自高登的「鍵盤戰線」收集了近500名網民聯署意見書,要求政府撤回惡法。 網民﹕先取授權不切實際 鍵盤戰線的發起人「阿虎」和「虎王夏天」,正職分別是產品設計和平面設計師,夏天說,其他幾個戰友都是不同範疇的設計人,「我也很討厭自己的作品被人抄,但二次創作和抄襲是兩回事,也往往跟原來的作品不同market,沒有利益衝突。沒有人會因為看了批評政改『超錯』的魔盜王海報改圖而不去看《魔盜王》,反而可能有人覺得改圖有趣,本來不看的都打算去看這套戲。」 他們又批評,要在二次創作前取得所有相關版權人的授權是不切實際。「如果我想改《阿凡達》的海報,我去問占士金馬倫,你覺得他會睬我嗎?相關的版權費對於初學者來說能負擔嗎?條例通過後,不想犯法的話,找素材的渠道就會大大收窄,那你就不要告訴我,政府在推動創意產業。」 為了反對「惡搞」刑事化,鍵盤戰線已聯同多位有名氣的創作人結成同盟,包括作家及編劇黃洋達、填詞人梁柏堅和喬靖夫、漫畫《龍虎門》主筆張萬有、《絕代英雄》的黃永高等,透過一系列的創作,表達文化藝術界對新修訂版權條例打壓創作自由的不滿。 文 林 茵 | 編輯 陳嘉文 |
「苦主」薛凱琪 找人惡搞自己
| 薛凱琪說讚:網民有創意!花咗咁多心思去幫我整張海報。(網上圖片) |
【明報專訊】網民強調二次創作與原作品有「互利互惠」的關係,歷史告訴我們,不時有網上熱傳的「非法」惡搞作品,連原創者都津津樂道。本港樂壇最著名的例子,大概要數跨媒體創作人小克化名「臨食」,將陳奕迅作品《一絲不掛》改詞,成為描寫戒煙之苦的《一支得啩》,配以手繪漫畫惡搞了《一絲不掛》的官方沙畫MV,改篇作由「煙son chan」主唱並放上youtube。10日之間,網上點擊率超過23萬,更有電台推介,連正版Eason聽了都讚,後來在演唱會上親身演繹。
另一惡搞「苦主」薛凱琪,唱片《August Girl》被網民改名為「屙緊屎女孩」,封面圖更被電腦加工了一團Q版屎。但薛凱琪接受訪問時大讚網民有創意﹕「花咗咁多心思去幫我整張海報,其實係幫我做緊宣傳。」最近她又表示,會與小克再合作將自己的舊歌《除下吊帶前》惡搞成搞笑版《除下蛤蚧纏》﹕「靚的封套都已經做過,不需要經常太認真,偶然可以加入有趣效果娛樂大家。」她相信網民惡搞是出於創意,認為這很值得鼓勵。
另一惡搞「苦主」薛凱琪,唱片《August Girl》被網民改名為「屙緊屎女孩」,封面圖更被電腦加工了一團Q版屎。但薛凱琪接受訪問時大讚網民有創意﹕「花咗咁多心思去幫我整張海報,其實係幫我做緊宣傳。」最近她又表示,會與小克再合作將自己的舊歌《除下吊帶前》惡搞成搞笑版《除下蛤蚧纏》﹕「靚的封套都已經做過,不需要經常太認真,偶然可以加入有趣效果娛樂大家。」她相信網民惡搞是出於創意,認為這很值得鼓勵。
2011/07/22
2011/07/16
2011/07/08
【再約戰】七一三.天下圍攻立法會
我們誠邀各位七一三到立法會發聲,讓民意飛!!
因為各位召集人無足夠時間及能力組團參與(捐錢啦!),而且無法評估風險。所以今次活動我地唔會以組織名義出團。但係我地會以個人名義參與,到時候在場ge都係抱同一理念ge香港市民 (除咗少數唔敢嗌曾偉雄食屎ge無間道同埋警犬)。所以大家仍然係一個團隊,緊記互相照應,隨機應變!!
2011/07/07
2011/07/04
2011/06/30
最新消息 [6月號]
Last update: 2011.06.27 | 20:15
有關七一出團事宜,請密切注意係呢個 blog 嘅最新消息公布
如果已經急不及待想加入,歡迎 Email 你的聯絡資料到
仲有其他小 project 仍在進行中,歡迎大家出錢同埋出力、出團、出手、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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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製作七一遊行物資 (橫額、傳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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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 《膠紙》
- 改圖
- 主題改編歌 《聲軌》(天梯);《人人起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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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您的加入,為網絡僅有的自由出一分力!!
*此blog也會綜合其他巴絲打有心有力的作品
方便各位巴絲打找post
如該post的樓主介意,請email聯絡我們
我們將立即停止轉載及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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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上街] 珍惜言論自由, 香港需要你們
加埋內嵌字幕 (cc) 喇,記得開埋嚟睇啦!!
A: 一萬九索都俾對家扣起了多涼薄
這十三幺摸到盡了雀仔難尋獲
在叫糊....
B: 喂, 你知唔知你改歌詞係犯法架, 信唔信我塌你丫拿
A: 下?! 呀sir咪玩啦, 個個都咁唱架啦
旁白: 如果版權法修訂草案通過左,以上既情況就會變成事實!
政府希望係2012年年中通過版權法修訂草案, 呢條條例表面係保護版權, 實則係一條封鎖自由同創意既條例!
03年廿三條立法失敗, 而家就推出一個版權修訂, 企圖鬼鬼祟祟分拆廿三條立法, 以溫水煮蛙既方式, 封鎖市民自由
通過左之後,好似平時係facebook share下其他人d相阿, 片阿, 已經觸犯法例, 隨時比人告得! 而且一經定罪,違法者需就每件侵權品最高賠償五萬元及監禁四年!
珍惜言論自由既人,香港既未來需要你地
七一,企出來
各位熱愛香港既市民,上facebook search 版權修訂,惡過23, like我地個專頁啦! 記住23係阿拉伯數字黎架!
B:喂!仲唔快d上黎!
2011/06/29
《笑死朕》 - 惡搞有罪/高登遊行團/V煞團
笑死朕 2011年06月28日
| 主題: | 惡搞有罪/高登遊行團/V煞團 |
主持: | 黃洋達 ,陳秀慧 嘉賓:【網絡擺脫五毛機關】利陀羅花、虎王夏天、都費事同你講、阿虎、糊手然塗、阿明、 |
http://www.ourradio.hk/web2/index-gen.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856%3A-20110517-&catid=122%3A2010-09-21-06-19-01&Itemid=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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