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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5

[2011.09.24] 時事寛頻訪問鍵盤戰線

[2011.09.24] 時事寛頻
繼 MetroPop 之後,有線訪問都出街啦!!

惡搞犯刑事? (一)

惡搞犯刑事? (二)


網絡世界日新月異,近年網絡流行以改圖及改編流行曲,來「惡搞」社會上知名人士或諷刺時弊,這種所謂「二次創作」風氣盛行。網民阿塗透過修改網上圖片,創作出一套於網絡上大受歡迎的「神獸卡」。他指「神獸卡」表現出網上二次創作文化,希望透過「神獸卡」宣揚網絡言論自由的重要。 
今年六月政府提出「2011年版權修定條例草案」,將條例擴展到任何電子傳播形式,包括電視、互聯網,甚至日後新的電子傳送技術,版權持有人都會受到保障。過去版權持有人若認為權益被侵犯,可以循民事途徑索償,若侵權嚴重,亦可能要負刑責。這次新修訂,政府進一步列出多項因素供法庭考慮,怎樣才算侵權,甚至要負刑責,而網上惡搞便很可能首當其衝。 
阿塗擔心如新例通過,網絡上會瀰漫一片白色恐佈,像他這種網上改圖或「惡搞」的行為會被禁止,因而扼殺了二次創作。有創作人指條例本未倒置,政府應將重點放在打擊網上盜版行為及教育公眾尊重知識產權上,而非打壓網上創作。《時事寬頻》探討政府就保護知識產權與創作自由之間如何取得平衡。

2011/09/13

社會各界人士發表對版權條例修訂草案之意見

  1. 余若薇 [立法會議員草案委員會成員]
  2. 黃洋達 (皇上) [藝術工作者]
  3. 喬靖夫 [小說作家]
  4. 何秀蘭 [立法會議員草案委員會成員]
  5. 小克 ["聾貓"作者, 惡搞《滾》《十分蓋》《葡萄明目時》《一支得啩》《婆媳冒險》等等等等等搞手]
  6. 甘小文 [漫畫家]
  7. 彭志銘 ["次文化堂"社長]

    九月新增!!
  8. 曾志豪 [香港政治諷刺節目代表《頭條新聞》主持人] 
  9. 梁栢堅 [著名填詞人, 惡搞 《富士康下》]
  10. 林祖舜 [香港高登討論區 CEO]
  11. 陳心遙 [填詞人]
  12. MastaMic (馬米) [著名Rapper]

另有其他名人訪問陸續上載,密切注意!!

2011/07/26

來自各界名人的鼎力襄助

今日同甘小文見面,得到佢全力支持,黎緊仲會同鍵盤戰線​惡搞一番,敬請留意!嗚呀!
btw, 我地亦聯絡緊唔少社會各界人士表達佢地對版權條例修訂嘅睇法,密切留意!

2011/07/24

【媒體訪問】2011.07.24 明報:誰在害怕二次創作? (節錄)

原文連結: http://news.mingpao.com/20110724/vzd1.htm

另有 7月23日草案委員會會議相關報導2則
1.版權法修例 議員籲豁免網民惡搞
2.滿場網絡「粗言」 公聽會議員聽不出

明報新聞網2011年7月24日 星期日
按此列印


副刊 > 星期日生活 

周日話題﹕誰在害怕二次創作?

(圖﹕鍵盤戰線提供)
(圖﹕鍵盤戰線提供)
(網上圖片)
【明報專訊】遞補機制惹來的罵聲四起掩蓋下,被封為「網絡廿三條」的《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已悄悄並神速地過了首讀和二讀,網民頭上的一把刀愈逼愈近。

政府強調收緊法例打擊網上盜版是與時並進、保護創意所必須。新例卻將創意爆燈的二次創作(如惡搞歌曲或圖片)一網打盡;即使非牟利用途,若「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權利的程度」,便是干犯刑事罪行,最高每件作品可判罰5萬元及監禁4年。

何謂「損害版權擁有人權利」卻是定義模糊,考慮因素除經濟上的損失外,更涵蓋對原作品「潛在市場或價值的影響」;知識產權署長張錦輝進一步說明,將本來嚴肅的作品惡搞成詼諧,也是對原作的貶損性處理,傷害了版權擁有人精神方面的感受,亦屬侵權行為。範圍之闊,超乎想像。

(版面所限,恕刪 - 全文)

條例影響之廣泛、引起的恐慌,大概可從網民反應看出。除了網上討論區一片怒吼外,昨天立法會就《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舉行公眾諮詢會,不少過往身分隱密的網民都決定站出來發聲。發言名單上連串的「花生友俱樂部 」、「將感揮友貧黨」、「光豬六壯士」、「全球改圖苦主大聯盟香港分部」蔚為奇觀。起源自高登的「鍵盤戰線」收集了近500名網民聯署意見書,要求政府撤回惡法。

網民﹕先取授權不切實際

鍵盤戰線的發起人「阿虎」和「虎王夏天」,正職分別是產品設計和平面設計師,夏天說,其他幾個戰友都是不同範疇的設計人,「我也很討厭自己的作品被人抄,但二次創作和抄襲是兩回事,也往往跟原來的作品不同market,沒有利益衝突。沒有人會因為看了批評政改『超錯』的魔盜王海報改圖而不去看《魔盜王》,反而可能有人覺得改圖有趣,本來不看的都打算去看這套戲。」

他們又批評,要在二次創作前取得所有相關版權人的授權是不切實際。「如果我想改《阿凡達》的海報,我去問占士金馬倫,你覺得他會睬我嗎?相關的版權費對於初學者來說能負擔嗎?條例通過後,不想犯法的話,找素材的渠道就會大大收窄,那你就不要告訴我,政府在推動創意產業。」

為了反對「惡搞」刑事化,鍵盤戰線已聯同多位有名氣的創作人結成同盟,包括作家及編劇黃洋達、填詞人梁柏堅和喬靖夫、漫畫《龍虎門》主筆張萬有、《絕代英雄》的黃永高等,透過一系列的創作,表達文化藝術界對新修訂版權條例打壓創作自由的不滿。


文 林 茵  |  編輯 陳嘉文



「苦主」薛凱琪 找人惡搞自己

薛凱琪說讚:網民有創意!花咗咁多心思去幫我整張海報。(網上圖片)
【明報專訊】網民強調二次創作與原作品有「互利互惠」的關係,歷史告訴我們,不時有網上熱傳的「非法」惡搞作品,連原創者都津津樂道。本港樂壇最著名的例子,大概要數跨媒體創作人小克化名「臨食」,將陳奕迅作品《一絲不掛》改詞,成為描寫戒煙之苦的《一支得啩》,配以手繪漫畫惡搞了《一絲不掛》的官方沙畫MV,改篇作由「煙son chan」主唱並放上youtube。10日之間,網上點擊率超過23萬,更有電台推介,連正版Eason聽了都讚,後來在演唱會上親身演繹。

另一惡搞「苦主」薛凱琪,唱片《August Girl》被網民改名為「屙緊屎女孩」,封面圖更被電腦加工了一團Q版屎。但薛凱琪接受訪問時大讚網民有創意﹕「花咗咁多心思去幫我整張海報,其實係幫我做緊宣傳。」最近她又表示,會與小克再合作將自己的舊歌《除下吊帶前》惡搞成搞笑版《除下蛤蚧纏》﹕「靚的封套都已經做過,不需要經常太認真,偶然可以加入有趣效果娛樂大家。」她相信網民惡搞是出於創意,認為這很值得鼓勵。

2011/07/08

【再約戰】七一三.天下圍攻立法會

我們誠邀各位七一三到立法會發聲,讓民意飛!!


因為各位召集人無足夠時間及能力組團參與(捐錢啦!),而且無法評估風險。所以今次活動我地唔會以組織名義出團。但係我地會以個人名義參與,到時候在場ge都係抱同一理念ge香港市民 (除咗少數唔敢嗌曾偉雄食屎ge無間道同埋警犬)。所以大家仍然係一個團隊,緊記互相照應,隨機應變!!

2011/06/30

[七一上街] 珍惜言論自由, 香港需要你們

加埋內嵌字幕 (cc) 喇,記得開埋嚟睇啦!!


A: 一萬九索都俾對家扣起了多涼薄
這十三幺摸到盡了雀仔難尋獲
在叫糊....

B: 喂, 你知唔知你改歌詞係犯法架, 信唔信我塌你丫拿

A: 下?! 呀sir咪玩啦, 個個都咁唱架啦

旁白: 如果版權法修訂草案通過左,以上既情況就會變成事實!
政府希望係2012年年中通過版權法修訂草案, 呢條條例表面係保護版權, 實則係一條封鎖自由同創意既條例!
03年廿三條立法失敗, 而家就推出一個版權修訂, 企圖鬼鬼祟祟分拆廿三條立法, 以溫水煮蛙既方式, 封鎖市民自由
通過左之後,好似平時係facebook share下其他人d相阿, 片阿, 已經觸犯法例, 隨時比人告得! 而且一經定罪,違法者需就每件侵權品最高賠償五萬元及監禁四年!

珍惜言論自由既人,香港既未來需要你地

七一,企出來

各位熱愛香港既市民,上facebook search 版權修訂,惡過23, like我地個專頁啦! 記住23係阿拉伯數字黎架!

B:喂!仲唔快d上黎!

2011/06/29

【轉載】街頭爆王 - 80後派對 (Cover最後派對)

【轉載】街頭爆王 - 80後派對 (Cover最後派對)

《笑死朕》 - 惡搞有罪/高登遊行團/V煞團


笑死朕 2011年06月28日

主題:惡搞有罪/高登遊行團/V煞團
主持:
黃洋達 ,陳秀慧
嘉賓:【網絡擺脫五毛機關】利陀羅花、虎王夏天、都費事同你講、阿虎、糊手然塗、阿明、V煞仔

http://www.ourradio.hk/web2/index-gen.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856%3A-20110517-&catid=122%3A2010-09-21-06-19-01&Itemid=262

Part 1: 

Part 2: 

Part 3: 

給各位熱愛香港的市民 (包括曾經熱愛而現在近乎絕望的)


各位熱愛香港的市民:

你們知道最近版權條例有所修訂嗎?
你們知道根本就是分拆廿三條立法嗎?
不,是比廿三條更恐怖!

政府打算通過修訂版權法草案,並已偷偷於6月15日進行二讀,這條封鎖自由的條例,即使連內地也未曾出現。2003年廿三條立法失敗,就來一個版權修訂,企圖鬼鬼祟祟分拆廿三條立法,以溫水煮蛙,封鎖市民自由!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經過逾三年研究,於六月初推出《二○一一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規管範圍擴至利用任何電子媒介向公眾傳播未經授權作品,即使網上公開傳播圖片、歌曲已屬侵權犯法!

版權修訂草案其中指將所有網上惡搞作品,任何改圖改歌的作品,一律列為侵權。名義上是保護原創者利益,實際上卻是限制網絡言論、創作自由的手段!試問,你只是轉傳一些好的歌曲、圖片,又怎會破壞到原創者利益? 

到底什麼是「改」?定義太廣太闊,可能你只是在facebook或論壇直接附上一幅圖,也可以說你是改圖,因為圖片名、圖像尺寸等等,都也有被修「改」!

新草案更設刑事及民事罪行,若網民只網上轉述分享侵權品及複製下載,例如在facebook上作超連結分享及複製,亦屬民事罪行!一經定罪,違法者需就每件侵權品最高賠償五萬元及監禁四年!

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廿三條不准人反共,版權條例封鎖港人自由分享。
隨著新一輪修訂,魔爪將染指互聯網。 
珍惜言論自由的人呀,香港的未來需要你們


七一,企出來! 


一群愛創作、愛自由的網民

我們在facebook的專頁:click入黎再禁like啦!

2011/06/22

[大事回顧谷七一] 回憶下中共管治下的香港 (第二章)



內容極為詳盡!!
拒絕遺忘,留名必看
  1. 奴才本色
    (政黨、港共、警察 如何利用 行政霸道、議會保駕暴力、市民公器 來 出賣港人、打壓自由,舔盡共產政權每一個部份) 

  2. 融解香港
    (外族入侵,搶港人資源,奶粉、社會福利,鵲巢勁占,竟講香港生活慘過鄉下耕田,政府為搞被融合,將問題視若無睹,更大力推動兩地融合發展,企圖抹走香港人以港為家的思維。與此同時,有「吳大桂」教人如何賺取香港這些福利) 

  3. 世襲貧窮
    (富窮不過三代?在香港未必。只剩下炒賣的都市被屈指可數的幾個大財團操縱,社會每個人互相剝削,老闆剝削員工,租金折磨老闆,香港人嘅勞力只係佢哋手上建屋的棟同樑,靠財團選票支持的政權亦不能幸免) 

  4. 唯穩亂港
    (隨維穩費增加,香港網評員越來越猖狂。現實有媒體掌控資訊,網絡有網評製造輿論,全方位導向港人思維) 

  5. 洗腦教育
    (成年人固有思想牢不可破,但我們的下一代唔係,佢哋思想仍然純潔,容易被外界改寫,思想就好似唯讀記憶,一經植根,就好難移除) 

  6. 人權自由
    (自淪陷後,民主一夜失去,這個不在話下,作為香港基石的人權自由亦慢慢被侵蝕,遊行示威被限制抹黑、新聞自由被監管、民選議員被打壓、選民意願被扼殺…… 其實廿三條已經來臨) 

  7. 其他
    (核威脅、中共干預香港司法、民望如浮雲……)

【轉載】王岸然:《思考今年上街的十大理由》

來源:信報
原作者:王岸然
轉載來源:http://forum1.hkgolden.com/view.aspx?type=CA&message=3094296 by 萬世屍婊


筆者並非慣性年年呼籲港人要在七一上街。以2003年後計,潑冷水的例子多於追隨泛民那類循例呼籲港人要在七一站出來上街表達訴求之類的廢話。七一上街不同於其他事件上街,因為有03年的經驗,一如六四晚會,七一有特殊意義,有以和平理性的人民力量逼現任政府下台的偉大意義,這當然是對港人而言,是非常獨特的本土政治符號意義。

先行預測,今年七一上街的人不會太多,不會有五十萬,而只會出現比往常兩三萬更多的意外現象,理由很簡單,因為政客完全沒有動員。溫和泛民已經異化,枱底下與中央關係友好,不單民主黨如是,公民黨更加如此,外圍組織如民協、街工、職工盟,其實大同小異,所謂激進組織,從來只做戲爭鏡頭的關顧,代表性人物更身處投鼠忌器的困境,只能口頭激進,自我感覺良好。

但今年七一大家上街走一走的理由,比任何一年都多,單一的理由,特強的倒是沒有,加上失業率低企,派錢在即,懶於上街的人還是絕大多數。筆者只期待出人意表地翻一番,有五萬到十萬便足夠,足夠給專政者一個警號:港人有很多不滿,不疏理,不解決,臨界點就爆發。下列是筆者心中的十大理由。

民主停頓 葛輝事件

一、特首沙圈,無民主無政見:民陣大會的主題是重提2012年要雙普選,出讓了民主的民主派自然大感尷尬,說是不切實際,但全世界爭民主訴求皆是要求立刻改革,不是六年後及九年後,還要是不清不楚,鬼五馬六,選特首要先篩選,功能組別也算直選。原則上肯接受這些東西的已是偽民主派,與民建聯無異。看特首的角逐,小圈子還罷了;唐、梁、范三人半套治港方略也提不出,也不必提出。梁振英一招復建居屋已是驚為天人之作,側面反映遊戲的荒謬。 


二、民主停頓,政客不再可靠:由去年一月中,筆者在本欄美言泛民主派「忍辱負重」開始,一直踢爆泛民主派與中共枱底交易,放棄政改的角逐。妥協若有實效,當然不算失敗,現今不上不落,何以言勝?近保守派修例防止補選公投再現;民主、公民兩黨放手不理,黃毓民亦只是技窮地上演他的「議會抗爭」。何不馬上再辭職,讓九西的選民以補選作公投,否定建制派的解說?不敢?怕輸?還是補選與公投無關論?豈不證明了建制派說得有理?


三、復建居屋,只聽王光亞:一國兩制,完全毀於現任政府;香港從今有三個領導,分別是港澳辦主任、中聯辦主任,還有李嘉誠。特首與三司十二局變得全無重要性,港人要維權(香港的「次主權」),要自己上街對這類太上皇說不! 


四、葛輝事件,政府走向腐敗:整個事件,其實是政治貪污。民建聯作為建制派,肯支持財爺的政改,然後出現財爺辦公室企圖干預葛輝事件。一葉知秋,可惜不少人埋首沙堆,為事件找尋這樣那樣的解說理由。回歸以來,早有鍾庭耀事件、程介南事件、教院風波,有權在手的政治人物功利短視,官員濫用權勢,風氣日差,人民要上街抗議。 

五、剛果案件,司法獨立告終:這事件新鮮熱辣,但法律界英雄全無反應,與2009年第一次釋法之時相差甚遠。無「吉士」的法官會自然更替,司法獨立與否,始終是港人自己的事。

六、雷曼事件,並無真正解決:這從來是社會公義事件,涉及所有金融高官、證監金管的嚴重失誤,兩度刑事起訴,律政司與警方故意提供不足證據,故意不告主謀的銀行高層。這類玩弄法律的行為,當事人的雷曼苦主心中有數,為己為人,會堅持上街抗爭。 

七、只派六千,任令老無可依:不派六千,港人3月就已經上街,派了六千,開心之餘,只要細想,更應上街。香港早富裕,主理官員有必要為香港的長遠社福定下規劃,而非只是派錢救濟以解燃眉之急這類右派思維。 

國民教育 六四維權

八、網絡23,言論刑事化的開始:網絡是新的平台,也是年輕人直接行動的平台,是不必再解說的。新世代已經壓力夠,連網上的自由空間也失去之時,不作反還算是新人類乎?

九、國民教育,洗腦的開始:王光亞一開口為特區推行國民與德育教育作辯解,就已經說了一個重大國家機密,就是這根本是國策,而非特區政府及教育界設想出來、為教育發展而作的自然改革。筆者要指出這是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根據《基本法》的承諾及安排,教育政策由特區自行決定。王光亞故意不提這原則,反而叫年輕人不要視之為洪水猛獸,這就側面說明了中共有計劃有預謀地收回一國兩制的陰謀。港人自然無奈,但還可以上街說不!


十、六四維權,青年有力量:最後一點是六四晚會上得來的感想。六四平反,支持中國維權,不是司徒華的責任,也不是支聯會那群政治老人家的責任,亦不是筆者可以承擔的重任,我做只是指點江山,分析問題。香港的未來,中國的未來,還是年輕人的。六四晚肯出來,只是開始,七一也走出來,才是年輕人的力量。 

今年上街,還有一點歷史的理由,就是七一回憶的最後一次。政府總部9月就搬到海旁,港人的七一回憶,這將是最後一次,是最後也是第一次。新的七一遊行抗爭模式今次會出現,大家要爭取成為參與者。

王岸然